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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八大类格式条款合同”将全面实行备案制度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6-4 9:54:07 人气: 标签:旅客包车运输合同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是经营者的义务。但目前,经营者的合同格式条款,“应备不备”的问题时常出现……给经营消费双方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法律上的难点。

  为进一步落实“放心消费在浙江”要求,消费者权益,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的通知》(浙工商市〔2018〕4号),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相关法律等,淳安市场监管局将对“八大类格式条款合同”将全面实行备案制度!拒不备案的经营者将被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备案方式:各备案企业应在2018年4月底前登录“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全程网上办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网址:。

  合同形式:以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成立的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为准。如以车票形式体现的旅客运输合同,粘贴邮票等方式付资的印刷品、平信等的邮政合同、口头合同、数据电文合同等,不列入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范围。

  经营者采用示范文本合同的,也需要进行备案,同时另行制定补充合同的,如果补充合同是格式条款的,应当一并备案。

  1.房屋买卖合同包括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和预售)、二手房买卖合同(实际情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需备案的情况较少)。二手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是指房屋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与购房人或承租人订立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一般的个人之间、经营者之间,或者个人与非经营者之间订立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不在此列。

  房屋的居间、委托合同主要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为房屋买卖、租赁提供居间服务、委托服务而制定的合同。

  2.物业管理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个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

  4.供用电、水、气、热合同是指供电(水、气、热)经营者向消费者供电(水、气、热),消费者支付相应费用的合同。

  5.电视合同是指经营者利用电缆、光缆等公共电视系统为消费者传送电视节目,消费者按支付相关费用的合同。在浙江省内主要由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电视服务。

  电信合同是指经营者利用、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为消费者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消费者支付相关费用的合同。主要包括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提供的通话、互联网接入合同,华数、长城等公司提供的互联网接入合同,不包括手机经销商等经营者提供的电信业务中介服务合同。

  6.消费贷款合同是指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专用于客户生活消费的贷款而订立的合同,如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个人汽车消费合同等,不包括企业贷款合同、个人理财合同。

  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义务关系的合同,包括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7.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包括旅客包车合同,不包括货物运输合同。

  8.汽车销售合同包括新车的销售合同和二手车销售合同,其中二手车销售合同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合同,不包括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中介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销售合同,也不包括二手车中介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提供的二手车中介合同。

  汽车保养、维修合同是指经营者以维持或者恢复汽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汽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修理以及维修救援,消费者支付费用的合同。

  货车、农用车一般不用于生活消费,因此货车、农用车的销售、保养、维修合同不列入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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