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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最高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4-13 9:48:28 人气: 标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在今年全国上,司法受到热议、肯定,成为会议热词之一,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习总在会议期间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指明了方向、发出了号令。全国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全国和中央委全体会议,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在今年全国上,司法受到热议、肯定,成为会议热词之一,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习总在会议期间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指明了方向、发出了号令。全国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全国和中央委全体会议,坚定不移推进司法。

  党的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总揽全局、运筹帷幄,站在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全面推进依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司法体制不断向纵深推进。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召开32次会议,其中涉及司法议题24次,通过司法文件38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理政新新思想新战略,最高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及中央司法体制领导小组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旗帜鲜明中国道,已经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牵头抓总的18项任务中的17项,基本完成或全面推开《第四个五年纲要》(2014-2018)确定的65项任务中的63项,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党的确定的推进司法的目标。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和构建科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等方面,对全面深化司法作出了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确保人民群众从司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司法从此进入了全面发展的快车道和新时期。

  (一)建立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针对长期以来审判权运行中“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弊端,新一轮司法确立了“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取消了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制度,完善了独任、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了遴选和制度,实现了与责任的统一。同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有效建起“防火墙”、划出“隔离带”,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排除各种干扰提供制度保障。

  (二)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建立司法公开四大平台。要让人民接受裁判的结果,首先应当让人民实实在在看到司法裁判形成的过程。四年来,建立了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台,让当事人和社会完整地了解司法裁判的过程和环节,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探案件消息为法院第一时间主动推送案件信息。建立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各级法院庭审11万多件,访问总量达12亿多人次。建立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网站访问量突破62亿人次,用户覆盖全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建立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执行信息4711万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5939万人次,共有655万例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通过上述,阳光透明的司法公开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三)建设高素质队伍,员额制任务基本完成。司法要,的素质至关重要。员额制是根据案件数量和司法实际需求确定数量比例的一种管理制度,它既是实现专业化的基础,也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前提。全国法院分三批推进员额制,通过省一级设立的由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遴选委员会,从现有19.88万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遴选入额。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法院院长和庭长从办公室里批案子转变为审判席上审案子,各地院庭长办案数量较前大幅提升。如上海法院前院庭长作为承办人办理案件数量为47572件,后院庭长作为承办人办案数量为75283件,较前上升58.25%。截至目前,全国29个高级法院、370个中级法院、2754个基层法院(约占全国法院总数的90%),生入额109890名。员额制已经基本完成,优秀法律人才向办案一线%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审判一线。

  (四)加强当事人诉权保障,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立案的难易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的第一个环节。各级法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彻底清理不符合登记立案的“土政策”,有效解决“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等问题。各级法院对符定条件的起诉、自诉一律接收诉状,杜绝“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的行为,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有的地方超过98%;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律的,应当先行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并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避免让当事人往返奔波。立案登记制的,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五)诉讼“主客场”现象,推进管辖制度、跨区划法院和巡回法庭建设。为了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彰显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必须解决诉讼中的“主客场”问题。一是探索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将部分一审行政案件交给原管辖法院之外的异地法院管辖。二是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负责审理跨地区的行政诉讼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重大资源案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三是最高设立六个巡回法庭,实现最高司法机关审判重心下移、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多重目的。

  (六)以司法权运行规律为基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必须始终裁判、非法排除、疑罪从无和程序原则,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党的以来,最高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重事冤假错案34件,包括“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案件,了社会公平。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最高分别会同、司法部印发通知,开庭时,刑事被告人、上诉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不再穿着“囚服”出庭受审,彰显了现代司法文明。

  (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积极推进专门法院、审判机构和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审判组织体系和审判工作机制,是司法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迫切需要。一是设立、广州、上海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树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的新形象。二是推进海事法院案件管辖制度,“蓝色国土”安全,明确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司法管辖权。三是完善资源审判机构建设,制定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规则,依法人民群众权益,和代际公平。四是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发布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的决策部署。五是推进审判工作机制建设,为“一带一”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等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八)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根本尺度,着力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提出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和职业化的具体工作要求,建成全国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制度,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积极推进审执分离试点。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9万例,采取信用措施864万人次,7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主动履行了义务。大力推动网络司法拍卖,全国29个省份1900余个法院入驻互联网拍卖平台,共计网拍43万余次,成交额2700多亿元,成交率达90.1%,溢价率达74.8%,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1亿元。通过上述,初步形成了有效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机制。

  (九)彰显人体地位,不断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经全国常委会授权,最高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一是选任条件,让更多熟悉社情、社会阅历丰富、德高望重的普通群众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二是参审机制,适当扩大参审案件范围。在审理涉及公共安全、医患纠纷、邻里纠纷等可能引起当事人较大争议的案件,以及审理土地、房屋等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诉讼案件时,由人民陪审员和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仅能提高裁判的公信力,而且便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截至2016年底,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06.3万件。

  (十)积极谋划司法大数据战略,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信息化建设是一场深刻的变革,也是本轮司法最具时代性的一个特征。一是建设智能化诉讼服务平台,开展在线调解、电子送达、远程视频庭审。二是完善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全国99%的实现审判信息网上流转和数字化管理,并通过信息手段监督案件办理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三是建设全国法院案件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实现案件数据信息的自动生成、存储、展示、交换、整理,实时、动态掌握全国四级法院审判态势和审判质效,推进法院信息的深度应用。四是建成应用数字网络服务“法信”平台,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推动裁判文书信息的综合共享,对海量法律条文、案例要旨、法律观点、文书信息进行深度加工、聚合、剖析,并进行同案智能推送,满足、律师、学者和社会对法律、案例、专业知识的精准化共享需求。目前“法信”平台已涵盖裁判文书、典型案例、法律文件、学术论文等各类文献2000万篇,共计超过100亿字。五是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并开通中国司法案例网,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司法案例进行搜集、整理和发布,同时对域外典型案例进行法律适用方面的技术分析,并通过受众推荐、评论等互动反馈方式,智能生成具有认可度的典型案例,形成更为清晰明确的社会。

  如何评价党的以来司法所取得的积极,关键要看是否有利于提升办案质效,是否有利于促进司法,是否有利于调动广院的工作积极性,最终看是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认真梳理和总结以来司法的成效,集中表现为:

  (一)司法更加。是司法的灵魂,也是人民群众评判司法成效的重要标准。四年来,一系列司法的“组合拳”,让司法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具体而又真实的感受。

  司法责任制为司法奠定了制度基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将与责任相统一,、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监督、有效制约。以上海法院为例,前多数案件需要院庭长审核签发,后直接由独任、合议庭作出裁判的案件比例高达99.9%。试点法院普遍感到,与过去案件层层审批的运行模式相比,肩上的责任更重,工作的热情更高,职业尊荣感更强。

  防止内外部的干扰成为确保司法的外部条件。以来,、当事人和社会一个突出的感受是:外部人员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数量大幅减少,领导干部“批条子”“打招呼”的鲜有耳闻,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开始形成,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外部越来越好。

  诉讼“主客场”问题的解决为实现司法提供了体制保障。自、上海成立跨行政区划法院以来,探索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初见成效。市第四中级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到100%,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上海市第三中级建立庭前释明制度,杜绝非法干预,案件审结后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丰富素材。一批冤错案件的再审改判,彰显了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坚定决心。特别是聂树斌案的再审改判,不仅还了聂树斌及其家人一个,而且传递了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的坚定。聂树斌案被认为是中国司法体制跋涉前行进程中的一个标杆事件。

  员额制为提高司法效率增添了巨大能量。员额制以来,案件审理周期缩短,人均办案量明显提升,当庭裁判率大大提高,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司法的主要审判质效指标明显提升。上海法院前一年度人均结案数为143.76件,后人均结案数为228.4件,较前提高了58.8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案件审结率上升30%,一线年,全国法院在新收案件同比上升36%、人数不增反减的态势下,审结1979.5万件,结案率达到85.84%,同比上升18.1%。

  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司法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持。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不仅有助于检索类案、确保法律适用统一、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节省管理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截至2016年底,全国3520个法院全部实现网上数据自动生成、实时,汇聚了全国法院近四年9556万件案件数据和4780万件各类文书,并以日均5万至6万件的案件数量递增。2014年5月以来,最高开通17套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与全国法院的远程视频接访。最高建设的网络查控系统,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证券、网络资金等14类16项信息,可以对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证券等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对部分银行存款进行网络扣划,可以解决70%至8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问题,是传统人工查控模式效率的近千倍。截至目前,全国3389家法院利用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975万余件、涉及629万余人;查询到银行存款37.8万亿元,冻结752亿余元;查询到车辆1427万余辆、证券133亿余股、船舶12.6万余艘。

  审判工作机制为提高司法效率提供了制度支撑。积极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罚从宽制度,防止超期和案件久拖不决。截至2016年3月,全国212个试点法院速裁程序适用率在20%以上,速裁案件10日内审结的占92.45%,比简易程序高56.47%,当庭宣判率达96.2%,被告人上诉率仅为2.13%。同时,在18个地区积极开展被告人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市海淀区探索全流程速裁模式,有效压缩案件流转时间,被告人案件诉讼全程平均用时33天,比前减少约70%。中国大学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显示,被告人对速裁程序运行效果满意度达97.69%。此外,全国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率明显提高。如上海基层法院受理的8.32万件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4%。山东法院创新行政案件要素审判机制,行政案件一审周期平均缩短55天,二审缩短28天。

  (三)司法更加透明。四年来,四大公台和多公台发展迅速,司法公开的功能和价值已经全方位。

  审判流程信息公台切断了司法寻租的链条。通过主动推送审判流程信息,大大挤压了寻租的空间,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截至2016年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网共公开审判信息项目52万个,公布开庭公告1838个,总访问量达98.5万次。截至2016年10月底,各级法院共公开审判流程信息25.5亿项,推送短信3473.6万条。

  庭审公开直播平台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当事人对司法的怀疑和猜忌。庭审直播能够让当事人“有话说在庭上,有据呈在庭上,有理辨在庭上”,为当事人认可和接受司法裁判奠定基础。2016年7月1日起,最高所有公开开庭案件都上网直播,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赢得了中外的高度评价。地方各级法院大力推行庭审直播,共直播庭审62.5万次,观看量达到20.7亿人次。

  裁判文书公台大大提高了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度。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创立是中国司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深刻。通过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以来,困扰多年的“文书”“不讲理文书”“马虎潦草文书”大大减少,对文书质量的责任感大大增强,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执行信息公台为当事人和社会理解、支持执行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执行难”作为一种由多重社会因素共同导致的社会现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共解。通过执行信息公台,当事人可以更加真实地看到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状况和“执行不能”形成的真正原因,同时也可以对的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高“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快速推进,与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等13家单位以及3400多家银行实现网络对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基本实现对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有效破解了查人找物难题。针对执行实践中存在的“变现难”问题,地方法院探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取得显著成效。以浙江、江苏、重庆为例,网拍运行四年多来,当事人双方实现了“利益双赢”,网拍的违法违现了“零投诉”。

  (四)司法更具公信。司法公信力是指司法赢得人民群众信赖的程度,也是衡量司法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四年来,受理的案件数量由2013年的1422万件跃升为2016年的2306万件,特别是“民告官”的一审行政案件由2013年的12万件飞速上升为2016年的22.5万件,说明人民群众选择司法、信赖司法的在不断增强。党的以来,涉诉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审判运行机制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运行机制,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程度。如法院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要求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长全年办案138773件,占结案总数的21.2%。

  审判环节的透明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以来,当事人因对审判环节的和猜疑而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如江苏全省法院多年来狠抓以公开促公信,2016年办理涉诉案件18110件次,同比下降15.99%,连续七年保持下降趋势。

  裁判文书的释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一份充分的裁判文书不仅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也可以提高的司法公信力。实践表明,裁判文书的释法是当事人息诉罢访的重要因素,如上海法院加强裁判文书说后,2016年度有92.4%的案件经一审后即息诉结案,当事人未选择上诉来寻求救济。

  对中外当事人的平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2016年4月26日,最高开庭审理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进一步树立了中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除乔丹本人来信对中国司法表示赞赏外,美国《纽约时报》也给予高度评价:“此次乔丹商标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解决商标侵权问题的决心,而且对于其他外企以及名人解决类似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参照意义。”

  (五)司法更加便民。在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诉讼是否方便理应成为判断司法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四年来,如何让人民群众在立案、庭审、送达、执行等各个方面均能感受到方便、快捷,一直是司法的价值取向。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打开了司法便民的第一扇大门。立案登记制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立案这一环节首先感受到公平。2016年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6302994件,同比增长12.48%,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其中上海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率高达99.3%,位列全国法院第一。以来,当事人和律师普遍感到打官司门槛大大降低,受到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高度肯定,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信息公开等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也得到切实解决。多数专家认为,立案登记制让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立案难”问题成为历史。

  诉讼服务升级提速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四年来,始终以群众的需求和期待为第一信号,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度的诉讼服务模式。如上海法院通过完善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全年共提供服务188.42万件(次),其中人工服务27.51万件,同比上升27.4%,日均1096件;完善律师服务平台机制,上海律师可以使用该平台办理全部涉诉业务,全年访问量高达82.69万次,日均2265次,在线万件,网上立案成功率达91.8%。、浙江等地还探索建立“电子法院”“网络法庭”,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方便群众诉讼,让信息多跑、让群众少跑腿。

  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是审判执行工作的价值取向。推行网络司法拍卖,防止暗箱操作,提高拍卖物品的溢价率,最大限度实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统一案件受理、救助标准、经费保障和资金发放,2014年至2015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救助资金分别高达24.7亿元、29.49亿元,共有8万余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涉诉制度,发挥信息技术在涉诉工作中的作用。2016年,全国3300个地方法院通过最高视频接访系统处理来访155.7万件次,来信82.4万件次,视频接访1.4万件次,办理网上1.2万件次,评查案件6330件,老百姓在当地就能够通过视频直接向高级或最高办理事务。

  (六)司法更加。四年来,通过一系列举措,体现人体地位的司法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切身感受。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比例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感受和评价大为提高。有的专家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丰富了司法的内涵,弥补了司法专业性的不足,生动地诠释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和拓展了司法的社会责任。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广“眉山经验”“经验”“马经验”,推进消费、物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等领域矛盾多元化解,创新在线调解,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以来,各级法院共设置专门的诉调对接中心2338个,建立特邀调解组织近2万个,特邀调解员6万多人,立案前调解成功402292件,立案后调解成功135293件,调解成功率分别为50.1%和62.7%。

  回顾和梳理四年来深化司法走过的历程,其的范围之广、难度之大、速度之快、力度之强、影响之远,均可谓前所未有、世所罕见。我们之所以能够在短短四年内完成60余项司法任务,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裁判文书网,将3000余家法院的所有信息在一个网络上自动生成,将数十年的全部司法档案、文字信息和中外案例纳入一个数据库来集中处理等等,这一切成绩的取得只能归结为一个原因:必须旗帜鲜明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

  道决定成败,方向引领未来。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每个国家都应当根据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来选择适合自己的道。习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是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唯一正确道。在走什么样的道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认识和行动。”司法的实践表明,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始终将中国的领导贯彻到司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司法规律、立足中国实际,我们的司法才能攻坚克难、无往不胜。

  (一)党的领导是推进司法的根本。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最鲜明的特征。党的领导,是推进司法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

  党的领导是确保司法方向正确的根本要求。司法体制作为我国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将有利于巩固中国的执政地位作为推进的基本原则。我国确立了中国的领导地位,的司法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推进。四年来,无论是司法的顶层设计,还是每一项具体举措的贯彻落实,我们都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国的有机统一,并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司法的基本遵循。四年来的实践表明,在当今中国,只有党的领导,的司法才能积厚成势、蹄疾步稳。

  党的领导是人民司法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所在。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1840年以来,无论是晚清修律,还是预备立宪,最终都没有实现的理想。最后还是十月的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催生了中国。中华民族的和解放,是在中国领导下取得的;人民司法事业从中华苏维埃、陕甘宁边区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发展壮大,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因此,的司法作为人民司法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党的领导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保持高度的自觉和,必须毫不、一以贯之。

  党的领导是确保司法顺利推进的重要。司法涉及体制和机制中的诸多问题,必然会引发配置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离开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司法的各项举措就难以落地生根。回顾的实践,无论是最高设立巡回法庭、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还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都离不开的英明决策和中央委的统筹协调。因此,只有始终党的领导,才能组织和动员全体社会共同完成司法这一千秋大业。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司法的价值追求。我国是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依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司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的重要方式,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始终将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推进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有当家作主的尊荣感。将人民群众动员和吸引到司法活动中来,提高司法裁判在全社会的认可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的优越性。人民陪审员制度,继续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变为工作的具体实践。庭审公开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邀请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旁听观审,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直播庭审实况,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让各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中来,充分发挥行业规范、民间智慧、社情在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

  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评判司法的成效,一定要让人民说了算。立案登记制解决了老百姓数十年来反复呼吁的“有案不立、无门”的问题,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大大压缩了“寻租、暗箱操作”的空间,司法责任制铲除了长期制约司法的“权责不清、责任不明”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让“裁判、疑罪从无”由理论变为现实,执行让拒不履行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司法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让中外判例、司法政策、裁判依据“一网打尽、一键获取”。司法的成效如何,不能仅从各种报告中总结和归纳,而是应当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中寻找。

  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我们才能对的成效作出最终的评判。四年来,通过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当事人和社会可以及时、准确了解每一个案件的裁判结果以及裁判形成的全部过程,当事人可以赢得清楚、输得明白,人民群众可以更好地了解司法、监督司法、信赖司法。

  (三)尊重规律是推进司法的基本方法。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和法律进行的一项专门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推进司法,必须尊重司法权自身的运行规律,确保依法行使审判权。本轮司法之初,习总曾经指出,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裁决权,司法权从根本上说是中央事权。习总的重要论断不仅了司法权运行的内在规律,也成为确定司法整体方案的重要理论依据。

  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司法权作为判断权,必须遵循审判运行的基本原则,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作为本轮司法的“牛鼻子”,在司法的整体布局中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地位。司法责任制的落地生根,不仅改变了审判运行的基本结构,而且为提高裁判质量、确保司法提供了制度。

  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徒法不足以自行”。作为行使判断权和裁决权的职业群体,其职业品德、专业水平、司法经验对于实现司法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充分尊重司法权的判断权属性,推进入职条件、职级晋升、逐级遴选、职业保障、退出机制等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依法行使审判权。与此同时,推进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实现司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

  推进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和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走出了司法体制的关键一步。各地在省一级成立了遴选委员会和委员会,入额统一纳入省级遴选;经费保障也在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取得阶段性进展。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为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诉讼“主客场”现象日益影响平等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形成,也影响依法行使审判权。因此,设立跨区划法院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四)中国立场是推进司法的根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论、制度和文化是推进司法的根本遵循。总结中国近代历次变法维新、修律立宪的深刻教训,的司法必须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的成功经验,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制定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司法规律的司法方案,决不照搬外国的和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中国的司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稳步推进。检验一套理论是否正确,关键要看其是否符合一国的国情,是否能够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国的行动指南,也是指导司法的理论依据。我们只有立足中国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司法的理论给养才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四年来,伴随着司法的不断深入,要求全盘移植和照抄照搬所谓“”和“三权分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司法”的杂音、噪音时常出现,其目的就是要借司法之名否定中国的领导、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毋庸讳言,我们在司法中可以借鉴国外司法文明的有益,但绝不能放弃中国制度的根本。习总强调指出:“照抄照搬他国的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我们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的和,始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司法的实践,与错误界限,对否定中国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错误和言论,要、敢于亮剑、勇于斗争。

  和德治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依国和以德相结合。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协同发力。在推进司法的进程中,始终将和德治的关系纳入司法方案中一并考虑、一体解决。在执行工作机制中,充分发挥失信的作用,明确对失德违法行为的措施,善于运用手段惩罚执行工作中的失信违法行为。在人民陪审、司法调解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在化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推进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中,充分运用手段解决领域的突出问题,将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统统纳入公益诉讼制度来解决。实践证明,在司法确处理法律与的关系,可以真正实现“法安天下,德润”。

  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的司法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种发展和完善,既不能切断历史、“另起炉灶”,又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习总指出:“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之一,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文明。”因此,推进的司法,必须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从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和法律权威出发来推进司法,认真总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继续已经被实践证明的一切好传统、好制度和好做法。另一方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又要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运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最新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迫切要求出发来推进司法,勇于冲破利益的藩篱,敢于动自己的奶酪,通过不断创新和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司法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只有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奋勇前进,的司法之才能越走越宽广。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以的要求为号令,以人民群众的期待为目标,攻坚克难,奋力前行,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的优异成绩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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