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旅游委了解到,根据《旅游法》及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相关标准,从本月起全市将开展景区最大承载量测算、核定及发布工作,所有景区务必于5月1日前公布其最大承载量。 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至9月,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景区最大承载量测算、核定及发布工作,按照《旅游法》,其中具体还包括瞬时承载量和日承载量两个指标。而全市各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务必于5月1日前由该景区在本单位网站和景区入口处进行公布,也可依托发布。市旅游委及各区县旅游委通过官网、等向社会集中发布所辖景区最大承载量。 此外,各景区要根据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旅游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报告,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各区县、各单位也要通过最大承载量的测算核定工作,准确掌握景区空间容量和容量,避免发生景区客流过大而造成的极端拥挤和安全事故,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另据该负责人透露,对于不按要求开展测算、核实、发布工作,以及测算结果严重与景区实际不符、不制定景区旅游者流量控制预案的旅游景区,市旅游委将依照《旅游法》相关从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