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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家房地产公司涉嫌违规销售等原因被立案查处!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10-29 5:37:57 人气: 标签:海南房地产资讯

  【海关注】海南11家房地产公司涉嫌违规销售等原因被立案查处!买房这些“猫腻”你要避开!记者15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海南工商加大对房地产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违规销售等

  记者15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海南工商加大对房地产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违规销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已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25家企业依法约谈并责令整改,11家房地产公司被立案查处。

  这些公司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消息,违规销售等原因,被工商部门处以3000元至13467元不等的罚款。

  据海南省工商局透露,2月6日,海南高速公房地产开发公司微信号“瑞海水城”发布了一则题为《琼州海峡跨海大桥,湛江20分钟可抵达海南!》的消息,称“琼州海峡跨海大桥争取2017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通车”,视听。2月23、26日,海南中意旺房地产微信号“海南地产”接连发布《房源告急海南楼市涨价潮!》、《海南楼市卖断货,一房难求!海南房子为何受热捧?》等虚假消息。目前,工商部门正对此作进一步调查。

  工商部门表示,某些房地产公司海南房价即将暴涨,制造“一房难求”,这些虚假消息,哄抬房价的行为,严重海南房地产健康发展,工商部门将继续保持打击查处力度。

  2016年3月2日,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与万宁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交了40万元购房定金,购房时售楼员有意隐瞒该房的产权期限,利用虚假信息其购房。王女士要求退款遭拒,请求工商部门帮忙调解。

  最后,在执法人员的不懈调解下,该公司同意给投诉人全额退还定金40万元。针对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万宁工商局对其下发了行政书。

  消费者王女士和白女士于2016年1月7日投诉东方某实业有限公司,拖延至2015年7月16日才交房(逾期439天),按照合同每天应按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而东方正新实业有限公司不支付违约金;此外,该公司承诺每套屋子都有赠送面积,但实际没有赠送,现要求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遭拒。

  经东方工商局调解,该公司同意按消费者王女士和白女士要求支付违约金47412元和退还赠送面积的款项24804元。

  2016年3月30日,消费者高先生夫妇称,其于2016年1月26日向陵水县英州镇清水湾某销售中心支付1百万元定金购房,该销售中心承诺花园面积236平米,但1月27日看房时发现花园实际面积连220平米都达不到,遂要求雅居乐销售中心退款,遭拒。

  经陵水工商局执法人员调解,2016年3月16日,该销售中心同意退还高先生夫妇1百万元定金,承诺一个月时间内按相关流程完成退款手续。

  2016年12月26日,消费者余夫妇向澄迈工商局、消委会投诉,称其在地处澄迈县大丰镇“某某湾”网购了一套房子,并预付了17万元部分房款,其中5万元为定金。看房后,发现房子的和商家介绍的朝向不相符,有被的感觉,于是当场要求商家退房还款,但遭。经过消委会的协调,最终双方同意换房,原合同继续生效,5万元定金有效为房款。

  2017年1月25日,消费者沈女士向洋浦工商局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某高尔夫俱乐部小区建设与配套设施事实与现实不符,要求退还所付购房的2万元订金。

  经了解,沈女士用其女儿的名字订购了两套房,预交订金2万元,因沈女士与女儿来实地考察后对小区与配套设施等不满意,遂提出退还订金请求,但开发商不同意退还订金。

  洋浦工商局三都工商所两名执法人员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对开发商进行调解,开发商最终同意退还沈女士2万元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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